由 #垃圾污染 问题看 #中国 民生困境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编者按:一个国家的垃圾处理能力直接关系着该国的文明程度与人民的生活水准。中国多年来高发的垃圾污染维权事件,显示着中共当局在处理垃圾上存在着严重侵害公民权利与危害公民生活健康问题。在中共自诩经济高速增长而指引世界发展时,中国居民基本环境安全生活保障都无法达成,由此可见中共关心民生承诺的虚假。)

 

一、上海普陀4000户居民为垃圾中转站维权

 

据中房报3月29日《上海普陀区4000户居民与湿垃圾中转站的博弈》报道, 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路971号湿垃圾中转站,距离小区163米,因一天几百吨湿垃圾,垃圾站出入口正对楼栋,不仅每天都能看到进进出出的垃圾转运车,垃圾异味也对居民造成了很大的健康隐患。上海市普陀区桃浦板块分布着9个小区,涉及周边居民近40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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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近、体量大,业主们纷纷对湿垃圾中转站的选址、批复、建设,可能存在的空气污染、异味等影响居民身心健康的因素提出了质疑。

 

针对上述问题,2023年10月开始,多名业主自发前往几个在售楼盘售楼部讨要说法,业主们的维权自此拉开且愈演愈烈,以距离湿垃圾中转站距离最近的紫薇花园业主抗议最为激烈。业主们已多次向开发商、相关部门投诉,但业主在楼盘维权实则毫无收获。不得已,业主们再次将一封长达81页的《桃浦湿垃圾站反对意见书》送往开发商、普陀区绿化与市容管理局及相关部门,一时间在上海引发热议。

 

 

二、中国城市垃圾的严重状况

 

中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 2020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披露, 2020年,全国共有196个大、中城市向社会发布了2019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经统计,此次发布信息的大、中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3.8亿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498.9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为84.3万吨,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3560.2万吨。

 

其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最大的是上海市,产生量为1076.8万吨,其次是北京、广州、重庆和深圳,产生量分别为1011.2万吨、808.8万吨、738.1万吨和712.4万吨。前10位城市产生的城市生活垃圾总量为6987.1万吨,占全部信息发布城市产生总量的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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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国家,中国产出的垃圾量在世界上也位居前列,众多大城市面临垃圾围城之困。根据世界银行2008年的一份报告,中国在2004年超过美国成为城市固体废物(municipal solid waste)产出最多的国家。该报告说:“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像中国这样在垃圾产出上面临如此巨大和迅速的增长。”

 

以杭州为例,杭州市市政部门在2009年的一项调查显示,杭州产生的固体垃圾量每年增长大约17%,相当于全国平均增幅的两倍。而据杭州市城管委统计,当年一季度,杭州每天平均产生生活垃圾8400吨,3月份,最高一天的生活垃圾达到9700吨。《杭州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修编(2008~2020年)修改完善稿》预测,到2020年杭州市区日均垃圾量为12000吨。

 

由此可见,中国垃圾迅猛增长,对居民生活影响日益增大,几乎无人可以逃脱垃圾污染造成的危害。

 

三、环境污染维权风起云涌

 

随着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改善在,对生活环境安全健康要求日益提高,由此而引发的环境维权风起云涌。

 

据有研究显示,近年来,中国城市发生的动荡,首要因素是环境污染所导致的伤害与恐惧。原因有三:一,环境污染已触及市民底线,威胁到健康和生命。一个人可以安于附近的企业家比自己富一万倍,但无法容忍孩子因这个企业的污染而得病。二,环境维权跟政治无关,不挑战现行体制的权威,市民不必顾虑被扣政治帽子。三,环境问题与“违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不同,它的影响范围更大,一个大型化工厂可影响一百万人,当数万、数十万人有共识时,就很有可能突破孤单个体的恐惧,共同走上街头。

 

2012年有研究报告显示:过去5年中国大规模群体性骚乱,大部分与环境维权有关。因环境污染导致的伤害与恐惧,已成为中国社会动荡的首因。自1996年以来,环境群体性事件年均增长29%,2011年,环境重大事件增长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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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环境维权群体事件中,许多就是因为垃圾中转站与处理场严重影响公民生活安全健康而引发的群体维权。如北京六里屯、上海江桥、南京天井洼、广州番禺等等,因垃圾焚烧厂维权事件,以及江苏吴江垃圾焚烧厂在万人抗议声中下马,可堪标志性垃圾维权事件;还有2021年广州垃圾压缩站项目进行建设工程批前公示期间,保利花海湾上千名业主们群情激愤,他们通过12345、人民网、信访、寄联名信等方式进行了近千次投诉,终于换来一次垃圾压缩站建设听证会的机会,也是垃圾维权的典型案例。

 

 

 

四、垃圾转运站建设存在的问题

 

 

研究分析引发居民抗议维权较多的城市垃圾中转站主要存在的一些问题,事实上也同样是垃圾压缩场、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等等垃圾处理场所建设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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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规划选址未合理论证

 

早期建设的垃圾转运站,在场址选择的过程中未经过科学的分析,导致建成之后的转运站位置分布出现问题,有的转运站建设在远离生活垃圾焚烧厂的方向,垃圾收集及转运车来回往返,造成运营成本不必要的浪费;有的转运站远离居民生活垃圾产生的高负荷区域,或者考虑周边居民反对刻意避开城区,超出了设计规范要求的垃圾转运服务半径,导致环卫工人工作时间变长,垃圾收集转运成本增加,交通拥堵时环卫车辆不能及时到位等问题。

 

垃圾转运站的位置选择未能充分考虑区域功能、人口密度、环境影响等因素的变化。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拓展,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推进,工业企业、高校的外迁均可能导致城市中心城区居住用地的重新分布,城市人口逐步向郊区疏散,中心城区人口逐渐减少,导致中心城区转运站分布出现不均衡。转运站的选址工作应注意与城市中长期发展规划相结合,合理规划建设用地,让垃圾转运站因服务范围区块人口变动的影响减少到最小。中心城区的垃圾转运也不应局限于行政区域的划分,应按照就近、及时、方便的原则进行清运,提高清运效率,降低清运成本。

 

02. 工艺设计未统筹考虑

 

1. 工艺选择不成体系

地区未深入实践“环卫一体化”的收运体系,转运站建设主体及运营主体不一致,各区县城内中转站是城管局或城投集团建设管理,县镇又由各级乡镇建设管理,项目建设单位缺乏统一指导,对垃圾收集转运的工艺选择缺乏科学分析,存在一个县的几个乡镇建设了几种不同压缩工艺转运站的情况,导致同一县城不同乡镇配备的垃圾收集转运车不同,操作方式不同,车辆设备型号多而复杂,不便于各乡镇车辆在故障检修时相互调配使用,增加了后期运营维护和管理的难度,协同效率及应急处置效率偏低。

 

2. 占地面积与转运规模不匹配

转运站建设过程中,未完全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提出的相关指标进行建设,有的转运站建设面积过大,超出了规范上限,功能却未进行相应的扩展,浪费土地资源的同时增加了项目建设费用;有的转运站场地面积较小,在运营过程中经常出现收集车、转运车站内排队拥挤的现象,影响垃圾转运效率;还有的转运站过于考虑周边居民的邻避情况,建设方厂址选择只能考虑辖区边角区域,工程地质条件较差,项目建设场坪费用甚至高于转运站主体设施建设成本或设备采购安装成本,导致整体项目投资过大,增加财政负担。

 

3. 站内附属设施不健全

多数转运站在建设过程中只注重主体结构建设,忽视了厂区内附属设施的完善,影响了转运站的正常运营,如除臭设施设计、污水处理设计、车辆回转场地设计,消防道路设计及给排水设计等,另外大部分垃圾转运站对厂区景观、绿化、铺装、灯光及小品设计重视不够,距离生态型、花园式转运站建设有不小的差距。

 

03. 运营环境污染及邻避

 

尽管生活垃圾转运模式不断完善,但转运过程中垃圾洒落、臭气扩散、污水滴漏及机械噪声等二次污染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垃圾转运站的环境卫生问题一直是转运站运营管理的瓶颈。在转运站运营过程中,垃圾车的行驶、装箱、卸料等过程会产生灰尘、垃圾散落,环卫车辆进出站及压缩设备工作时会产生噪声;生活垃圾在站内短暂停留时因发酵或暴露等原因会产生恶臭气体,由于垃圾的暴露、有机质腐败夏季往往会滋生大量的蚊蝇,垃圾转运过程中渗沥液及冲洗水未有效收集等,这些问题均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转运站转运垃圾的特殊属性,是比较典型的邻避设施,而转运站邻避原因很大一部分是运营过程二次环境污染造成的,传统转运站由于用地规模较小,环保设施未设置或者不达标,作业过程中臭气、污水、噪声、垃圾撒落等环境影响普遍存在,周边居民对此反应强烈,不断投诉占用公共资源。因此,在转运站运营过程中应格外注重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以提升转运站在居民心中的形象,使得未来转运站的规划选址更容易得到附近居民的认可。

 

04. 转运功能不能满足垃圾分类要求

 

传统转运站的建设,仅能转运其他垃圾,少部分可以兼顾餐厨垃圾,在垃圾分类新形势下,传统转运站在前端分类收集和末端分类处置中间未充分发挥分类转运的作用。很多区域通过制定“四分类、四颜色、四环节”的垃圾分类方案,即将居民生活垃圾分为厨房垃圾(绿色)、其他垃圾(橘黄色)、可回收物(蓝色)、有害垃圾(红色)四种类别,前端进行严格的分类投放,但是相应的转运环节却不能实现有效的分类运输,传统转运站由于转运功能的单一已经严重制约了垃圾分类的推进工作,如何拓展升级转运站的中转功能,将是解决垃圾分类工作梗阻问题的一项关键工作。

 

05. 清洁直运的困境

 

近年来国内若干城市开展生活垃圾清洁直运试点,通过桶车直运、车车直运等运输模式创新,将生活垃圾从收集点直接运输至垃圾焚烧厂,虽然清洁直运对转运站二次环境污染问题的改善效果明显,但据统计,关于垃圾运输不及时和噪声扰民情况的投诉却日益增多,直运模式下环卫车辆线路延长,应急调度困难,原区域转运站的网格化服务缺失,运输车辆不能随叫随到,造成垃圾清运不及时。大型直运车辆每天进出居民区附近,运输时间往往以每天清晨时间段为主,势必会影响到部分人群的生活质量,投诉的内容还涉及到影响市容、车容车貌、臭气影响、垃圾撒落等方面。另外,直运点的增多,直运车辆的配置、驾驶员及辅助工的配备也随之增多,公共财政负担也不断增加。

 

06. 综合体建设标准规范缺失

 

传统转运站的建设,目前可参考的规范主要有《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109-2006)、《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CJJ117-2009)》、《生活垃圾转运站评价标准》(CJJ/T156-2010)及《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等。大件垃圾和建筑垃圾也有自身专用的单独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但是对于综合性建设的环卫综合体建设标准尚存在空白阶段,对环卫综合体的污染控制标准、技术标准、运营技术规程及运营监管技术规程尚需完善。

 

 

 

五、中国垃圾污染问题根由探讨

 

据研究中国垃圾环境污染问题机构提出:看看现实,中国阻碍垃圾源头减量、扭转物质流恶化态势的因素,到处可见——

 

增长型的经济理论仍然统治学界和官员,GDP指标仍旧凌驾于幸福、健康和生态;发展经济基本等同于鼓励快速和大量的消费。

 

国家没有物质管理的政策,限制包装、塑料袋这样的政策落实不彰。有害物管理也跟不上,生活垃圾中的有害物质竟被排除出环保系统的管理。

 

国家没有对源头减量,也没有给循环利用足够的资金支持。相反,金融政策没有往前端治理倾斜,而是鼓励末端技术,包括CDM(清洁发展机制)。

 

环保部门不能独立行使环境监察和执法的权力。在巨大利益面前,在能够转移问题面前,决策者当然很积极。

 

继续歧视回收大军。不能把回收大军看作循环经济建设的一部分,也就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他们,减少环境污染。

 

全民环境知识还不足,将环卫等同于环保。

 

另据自然之友研究报告:中国生活垃圾管理现存十大问题:

 

1. 我国垃圾管理体系中的术语体系较为混乱,亟待清晰化、明确化。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定义不清晰、易混淆且缺乏有效检测;生活垃圾“减量化”定义语焉不详,相关法律与实践严重脱轨,歧义严重。

 

2. 生活垃圾管理目标的优先顺序不明确,尤以生活垃圾“三化”——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为代表。

 

3. 当前管理政策中存在目标不一致、甚至相互抵触的情况,如垃圾分类减量与大力推动焚烧之间的冲突。

 

4. 生活垃圾前端管理目标大多难以监督与测量;社区垃圾分类减量的有效推动方法尚未形成。

 

5. 相关决策与规划程序中缺乏足够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空间。

 

6. 财政投入和优惠政策不够合理,过于偏重末端处理。

 

7. 垃圾处理设施的污染物监测范围偏小,监测标准偏低,难以有效全面评估环境健康影响。

 

8. 政府各部门在垃圾管理工作上的权责划分不清,存在“九龙治水”的问题,缺乏一个负责解决垃圾问题的政府管理核心进行协调。

 

9. 我国现行垃圾管理法律法规之间的层次和“手段-目的”关系不清晰。

 

10. 垃圾焚烧与填埋等末端处理设施引发诸多社会争议与环境损害。

 

 

六、解决垃圾污染维权问题的建议:

 

据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主任提出化解中国垃圾污染维权问题需要从如下几方面着力:

 

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是得到公众信任的关键。尤其是在建设的时候,需要公开透明,包括让老百姓了解垃圾焚烧厂采用什么技术、排放是否达标、怎么保证这些垃圾焚烧厂排放符合要求、谁来监督等信息。

 

除此之外,还要严格排放标准。现在我们已经提高了排放标准。我们原来的二恶英排放标准与欧洲相比松了很多,即使达标仍可能对身体造成损害。垃圾污染维权诉求因牵连较广,仍呈现维权难的现状。

 

为了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还是要首先加强立法,制定标准和规范。我认为,应该制定环境损害赔偿法、环境纠纷处理法。现在,这方面的法律我们都没有。还要根据环境纠纷的特点,制定相关的法律,把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纳入司法鉴定的范围。

 

即是要建立完善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公众对排污企业的监督制度;建立行政机关执法的监督制度;制定关于环境决策、公众参与的制度。比如,建垃圾焚烧厂,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首先要争取当地公众的意见,这样来操作就会好一些。

 

追踪研究环境问题的“自然之友”针对解决垃圾污染问题提出:改善中国生活垃圾管理的十大建议:

 

1.对垃圾管理的“三化”进行重新定义。“减量化”应该仅指前端行为,即“预

防垃圾产生”,而不包括垃圾既已产生之后再通过某种方式减小体积、减少重量

的过程。“资源化”应以“无害化”为前提,不能将重获资源、但同时也产生有

害物质的过程视为“资源化”。

 

2.明确垃圾管理“三化”优先次序,即减量化(抑制产生)、资源化(循环利用、

堆肥、能源重获)、末端处置。同时,“无害化”应作为覆盖垃圾管理工作全过

程的基本前提;同时,各级垃圾管理部门应明确意识到“垃圾管理”与“垃圾处

理”理念的根本不同,建议将垃圾管理决策目标放在“垃圾管理”的生命周期体

系下进行,而非重视末端的“垃圾处理”体系。

 

3.中央政府宜对全国垃圾管理进行长远规划,建议考虑设定如下 2025 年远景目标:

(1)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园林垃圾单独回收处理,实现这三类垃圾的零填埋、

零焚烧处理目标。

(2)单位 GDP 垃圾产生量下降至 2010 水平的 80%。

(3)清理和修复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场,并且保持垃圾处理设施存量占地面积不超过 2010 年的水平。

(4)生活垃圾处理过程的二恶英产生量和汞产生量都下降至 2010 年水平的 10%。

 

4. 在垃圾管理长期规划方面,建议政府的工作重点应该放在垃圾减量、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和减少二次污染四方面。其中,预防垃圾产生需要进行更多的部门协调工作,并且落实生产者责任;而垃圾分类是改变末端处理现状的必经之路,却也是垃圾管理部门目前的软肋,应该在规划和实施上都得到加强,尤其是垃圾分类清运和社区垃圾分类工作。

 

5.建议各地政府部门按照当地垃圾管理的特点,进行“生活垃圾产生量”分类监测,并依此统计资源回收率和垃圾减量成效。

 

6. 依据《循环经济促进法》,落实“强制回收名录”,实践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使垃圾的源头制造者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鼓励和促使其改善基于减量的设计和生产工艺。

 

7. 改善补贴制度,改变补贴重心,将补贴重点转移至垃圾分类减量和厨余垃圾回收处理;改革垃圾收费制度,实行分类收费、按量收费。

 

8. 对于主管部门,应尽快完善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全程环保监测体系,扩大重要污染物检测指标范围,加强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建立第三方监测和公众监督制度。对于社会层面,应尽快成立能够代表各方观点的、长期专注于生活垃圾管理议题的咨询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其意见。

 

9. 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明确提出垃圾产生源管理规划、资源回收规划的概念,把二者和现有的环境卫生规划整合到统一的生活垃圾管理规划中,并明确制定单位;完善垃圾收运的行政许可制度,尤其是废品回收方面的许可制度,同时需兼顾民间回收业者利益;政府应该将废品回收体系纳入生活垃圾管理的整体规划,并且在城市规划中给予废品回收规划用地。

 

10. 垃圾处理设施应严格执行“先有规划,后上项目”的程序,垃圾末端处理设施的招标、设计和建设过程应对公众透明,应杜绝“垃圾处理设施开始运营后,公众才发现有这些设施存在”的情况

 

 

详情请参看:

 

1、上海普陀区4000户居民与湿垃圾中转站的博弈 (https://ift.tt/jZ7Fz6a)

 

2、2020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https://www.mee.gov.cn/ywgz/gtfwyhxpgl/gtfw/202012/P020201228557295103367.pdf)

 

3、垃圾污染维权被指举证诉讼难 多引发群体事件(https://m.huanqiu.com/article/9CaKrnJFKlV)

 

4、环境维权引发中国动荡

(https://chinadialogue.net/zh/2/41698/)

 

5、新环卫收运体系下垃圾转运站存在问题及发展前景分析(https://ecep.ofweek.com/2023-10/ART-93011-8420-30613702.html)

 

6、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展望(http://www.chinaeol.net/zyzx/sjhjzz/zzlm/fmgs/201803/W020180904515902166400.pdf)

 

7、中国生活垃圾管理:问题与建议(http://forhead.org/uploads/soft/120612/5-120612161H9.pdf)

 

8、保利花海湾维权,公园绿地变垃圾压缩站——哭诉广州市荔湾区政府不作为、广州市荔湾区规划局不作为,不知是否有贪污腐败?!(https://groups.google.com/g/weiquanwang_chrd/c/U3Jfg6ymHU8)

 

9、中国垃圾:该不该焚烧(https://www.dolc.de/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46319)

 

10、分类制度推广三年多后,中国垃圾处理行业怎么样了?(https://www.stcn.com/article/detail/1088140.html)

 

 

11、让“放错位置的资源”回家(http://www.81.cn/jfjbmap/content/2022-09/08/content_323701.htm)

#徐秦 涉嫌 #煽动颠覆罪 一案即将宣判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民生观察2024年3月27日,本网获悉:江苏捍卫者被控涉嫌“国家政权”案被第十二次延期审理后,终于 将在2024年3月29日上午进行宣判。

徐秦家人及亲属以及她爱人汤志对当局非法滥用职权对徐秦使用政治迫害久押不判、不释放感到非常担忧,担心她的身体状况无法坚持到释放。徐秦因个人医疗事故维权后介入中国人权事业,于2018年被秘密关押十个月后保释回家监视居住,在监视居住期满还有两天到期的情况下于2021年11月7日又被带走并很快被正式逮捕,又遭羁押2年多。

徐秦简历:女,民间维权组织“中国人权观察”前秘书长,“玫瑰团队”成员,人权捍卫者,在押

长期以来,一直关注状况,并与著名人权活动家、民主异议人士秦永敏一道筹建中国人权观察;自秦永敏被捕、秦之妻子赵素利“被失踪”后,她曾多次上街声援,跟进案件;

2018年1月31日,被警方突然限制自由,之后一直遭跟踪与监控;

2018年2月9日,其在从扬州高邮到昆山的途中被警方带走,后得知其被扬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

同年3月15日,其家属委托的代理律师要求会见,遭到警方拒绝,但被告知其已于3月11日由刑拘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3月21日,又被追加罪名,以涉嫌“罪”继续扣留,且不准律师会见;据悉,此次被捕,皆与其近年来坚持关注人权问题,后又积极组织联署声援维权律师余文生,以及为徐琳筹款等活动有关;

2018年8月31日获悉,其已获取保释放;

2021年11月5日,徐秦突然又被警方从家中带走;据悉,之前其案件一直处于延审中;此次被捕前,徐秦刚做完心脏搭桥手术,且患有脑梗、心梗、高血压等多种疾病。狱中身体状况急剧恶化,甚至瘫痪无法站立。后在律师的抗争和各界关注下,徐秦身体比以前好了一些,在别人的搀扶下可以走一小会。2022年8月份看守所安排她到东方医院做了检查,开了一些药。

2022年11月4日徐秦案已经在扬州市看守所法庭召开庭前会议,但至今仍未开庭审理。目前已经被延期审理十二次,中共政权玩弄法律的肆无忌惮,令世人叹为观止。目前徐秦被羁押于扬州市看守所。

2024年3月29日徐秦依涉嫌即将开庭,徐秦本应无罪立即释放。我们期待开庭有公平公正的结果。

本网站将继续关注后续结果。

#郑州 五公民到 #北京 诉讼却被 #截访 回

文章来源:

民生观察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消息:关注四公民讲述其被截访的细节,四公民去北京的目的是为了行政案件立案,不是上访。但却被粗暴截访回当地。

 

1, 郑州市中原区尚海英

一位癌症中期的中年患者。2024年3月20号下午4点左右在北京火车站西广场,大厅广众之下被几名不明身份人员强行抓着我的头发胳膊腿部抬走,几分钟后又把我用力摔在地下后站在旁边不管不问。当时我头疼胳膊疼耳鸣,身上两处刀口疼。躺在地下大概有半小时,中间有人报警,有人打120。随行人员称自己是,陪同我一起坐救护车去北京电力医院。到医院后称自己是驻京办人员不让医生给我看病救治,那时我疼的难受。过会儿又来了几名穿黑色衣服的男人把我抬走,抬到一辆车上。车开出去后又把我抬到另外一辆车上。从医院到换两辆车的时候,我一起强调要下车不同意跟他们离开,黑衣人不准我说话,威胁我说再说话打脸。过会儿又换了一辆车,这辆车上面有王虹,,李玉杰,郭大哥,还有我五人。几名穿黑色衣服的人不让我们五人说话,还威胁我们说话打脸。拉着我们上高速回郑州,路过一个服务区需要方便,穿黑色衣服的人让我们在车旁边方便,不让去,周围到处都是人。侮辱我们的人格。后来又走了一段时间,又过了一个服务区,我们需要上洗手间,还是让我们在车旁边解决,不让去洗手间。又第二次侮辱我们的人格。回到郑州后先把王虹,孙治军拉到西流湖门口赶下车,旁边有两名穿着制服的人在跟穿黑色衣服的人说话,由于他们在车外面沟通,听不清在说什么。随后又把我们剩下三人拉到莲湖派出所门口,我和李玉杰赶下车,他们开着车把郭大哥带走。我和李玉杰各自回家了。

 

2, 郑州市中原区柿园村公民王虹

2024年3月20日下午郑州合法公民到北京依法诉讼立案,刚下火车就被一名自称中原公安分局人员带领一伙不明身份人员勾结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对我们非法拦截,围堵,恐吓强行将我、孙志军、尚海英、李玉洁、郭延选、五人先后绑架至两辆黑车上抢走手机身份证( 其中一辆车号EGA767)拉到北京通久路北京排水展览馆门口、换乘一辆车号是京ALH755小行客车、车上车下有10多个人看管,约7.30中原区办事处上来俩人后押着我们5人返回郑州途中上厕所都要求在路边,孙志军更是被人拉着在这边不准走远就在车边如厕,完全不顾我们车上三个女性尊严,21号早上4点30许,我与孙志军在西流湖派出所下车要求回家仍然被限制人身自由,,直到早上10点多一民警 张雷 警号006027非法做询问笔录、训诫、,了维护法律尊严,本人拒绝配合其违法行为、望各级部门领导彻查河南郑州不法官员违法行为。

 

 

 

3, 郑州公民孙治军因旅游遭受绑架!

2022年3月17号出狱。2020年12月18号抓的人。 

在2024年3月20日孙治军坐Z296次列车到北京西站,刚下火车就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暴力拦截挟持,没有警察着装自称是郑州市中原区公安分局警察(有照片),我要求他出示警察证和执法文书时,这些人态度强横,我立即拨打北京110求救,正在给接警人员说地点时,被多名黑恶势力歹徒暴力绑架到一辆商务车上强行抢走我的手机,又换乘京ALH755小型客车,六个人看守,三个小时后又换乘京EGA767,十五坐中巴车,有带回三名被拦截的进京办事人员,下午7点半又上来西流湖派出所警察袁永伟,共8人押着我们5人开往郑州,在车加油时我需要上厕所,这帮歹徒包括随车警察,完全不顾车上有四位女士的尊严,揪着我在车边解决小便问题,21号早上4点30到达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派出所,民警袁永伟把我孙治军和王虹交给一名辅警和一名警察我俩,限制我们人身自由权,快到10点西流湖派出所副所长张雷,把我带到二楼一房间内,一人给我做询问笔录并要求签什么训诫书,因我没有违法行为所以我拒绝签字,一人做询问笔录程序违规。雇佣黑恶势力团伙,以权慕私、以权压法,到北京非法绑架拦截进京旅游合法公民,违反警察法,,视法律当儿戏,执法犯法。希望主管部门严查督办此案,望广大网友转发评论指导!

 

 

4, 我叫李景云、郑州市惠济区新城办事处公民。

为以法推进法治中国一河南省公安厅厅长你好!郑州市局局长、石秀田,郑州市公安局济分局新城派出所指导员、曹营,郑州市惠济区新城办事处主任、王海建。郑州市驻京办勾结社会闲杂人员,雇凶光天化日之下在北京西站尾随、堵截、绑架进京的合法公民。

2024年3月20日从石家庄坐站坐Z296火车到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去立案,刚出火车站在北京西站7天连锁酒店准备住店,17时左右被十多名不明人身人员把我绑架在一辆京A7GQ99的黑车,抢夺手机,清空手机所有信息,不让上则所,车上三个大男人围着我在路边小便。绑架到郑州市公安局惠济分局新城派出所己经凌晨1点20分,没有任何手续3名 涉黑人员把我交给曹营指导员,3点左右才让我回家。

因3月20日沒能立案,22日我又从郑州火车站坐火车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去立案, 刚出扎机口,往地铁方向行走,从被后把我拉住十多名不明人份人员又把我强行绑架到一黑车上,车牌 号为京NKH559. 先枪手机,不让上则所, 威协我不听话没好果子吃。法律赋予我们每个公民应有的诉讼权,出行自由权,也许地方某些官员怕揭漏自己的违法行为,派出大量人员,尾随、堵截、绑架。望有关制能部门领导关注此事,彻查河南省郑州市个别不 腐败官员的违法行为,还合法公民自由权

#香港律政司长 警告网上批评 #新国安法 可能违反该法

来源:美国之音,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 美国之音
资料照:香港特首 李家超(中)率领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左)及保安局局长邓炳强2024年1月30日召开记者会,正式宣布展开为期29日的《基本法》23条立法公众咨询。 (美国之音/汤惠芸) 资料照:香港特首 李家超(中)率领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左)及保安局局长邓炳强2024年1月30日召开记者会,正式宣布展开为期29日的《基本法》23条立法公众咨询。 (美国之音/汤惠芸)

香港律政司长警告说,发布和分享对香港新颁布的国家安全法的批评可能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这个3月23日刊宪生效的法律对煽动叛乱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条款。

上周六生效、根据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通过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包括对叛国罪、叛乱罪、间谍罪、破坏罪和境外干预罪等五类犯罪行为处以最高无期徒刑的处罚。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还将英国殖民时代的“煽动叛乱”罪扩大到包括“煽动”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层的仇恨,最高可判处十年监禁。

香港特首现在有权通过附属立法制定新的罪行,判处最高七年监禁,而律政司长可以对海外活动人士采取惩罚措施,包括吊销他们的护照。

警方的权力也得到扩大,允许在没有指控的情况下拘留嫌疑人长达14天(从目前的 48 小时),并限制嫌疑人会见律师等。

香港人和中国民主人士在中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门前集会,抗议香港通过23条立法。(张木林拍摄,2024年3月23日)

香港人和中国民主人士在中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门前集会,抗议香港通过23条立法。(张木林拍摄,2024年3月23日)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周日(3月24日)在电视采访中表示,如果一个人在网上转发国外和海外人士发表的批评言论,可能会构成犯罪,这取决于其“意图和目的”。

“一种极端的情况可能是,这个人因为非常赞同某种言论而在网上的转发,并且还添加了一些评论,补充了一些点评,纯粹是为了煽动其他居民对(香港)和中央政府的仇恨,”林定国说。

“在这种情况下,当然存在(违法)的风险和机会。”

法新社还引用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同一次采访中的话说,为了提起公诉,必须收集更多证据,例如“你在家中存放的东西,以及你的其他所作所为。”

“正如我常说的,如果你已违法,我一定会找到对你不利的证据,” 邓炳强说。

另据港媒报道,曾参与强力镇压2019年反送中运动的邓炳强星期一(3月25日)批评部分西方政治人物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断章取义与进行恶意批评,并指西方企图将香港的一国两制角色模糊化、去功能化。

邓炳强在一个电台节目上说,如果有国家要关闭香港驻当地的经贸办,最终都是相关国家的利益受损,是很蠢的决定,因为经贸办的作用是促进经贸往来,其实双方都有好处。

美国众议院外委会去年11月推进《香港经济贸易办事处认证法案》。这项法案将要求行政部门重新评估香港驻美经贸办公室是否应继续享有特殊外交待遇和豁免权。如果国务卿认证驻华盛顿、纽约和旧金山的三个香港经贸办不应再继续享有这些外交待遇,香港经贸办将在180天内停止运作。

香港最新实施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扩大了北京在香港2019年大规模民主抗议活动被镇压后于2020年6月30日在香港强行实施的“港版国安法”。

根据这个港版国安法,香港当局已经逮捕近300人,其中数十人因“煽动叛乱”罪被起诉,主要是因为在网上发表批评当局的帖子。

批评人士表示,港版国安法削弱了香港的政治反对派和民间社会的力量,《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将进一步限制居民的自由和权利。

美国、欧盟、日本和英国等强烈抨击这项法律,英国外交大臣戴维·卡梅伦表示,该法律将“进一步损害”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

美国国务卿安东尼·布林肯上周五对这项法律可能被用来损害权利和遏制异议表示“深切关注”,并补充说这可能会损害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

但香港特首李家超3月22日在签署这项法案时称,《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通过是一个“历史性时刻”,标志着香港特别行政区终于完成基本法第23条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本地立法的宪制责任,完成了历史使命。

(本文依据了法新社的报道。)

#马波 被关 #黑监狱 #绝食 抗争身体和精神受损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黑龙江佳木斯市在京访民马波在今年两会前夕,被黑龙江驻京办联合户籍地维稳人员非法软禁关黑监狱,期间马波绝食抗争,导致身体多发疾病住进医院治疗。在被控制20多天时间后于近日才获得人身自由,其身体和精神遭受重大打击。目前马波已于今天下午时分坐上开往北京的火车。

    2024年2月28日,因北京即将召开两会,马波被户籍地佳木斯警察带离北京去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当天入住位于固安县新中东街102号宝德购物广场八楼的百悦酒店,期间有社区主任和警察陪护。     2024年3月3日夜里12点,马波被5名不明身份的人从固安酒店强行带走,当时马波只穿一件睡裙这些人不让她穿衣服,也不让她上厕所,如要上厕所就要打她,后用黑车(京N8 HD31)强行押送,开了17个多小时,将马波押送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谭舍酒店软禁,两部手机和身份证被搜走扣押,期间被4人轮流寸步不离看管。     为了表示抗议,马波绝食了3天,之后胃、心脏、牙痛、头也出了问题,隔几天进一小点食物。     3月12日,在马波的多次要求下,被送往宏大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马波出现严重失眠,一直无法睡觉。     3月22日中午,马波从医院出院,当日下午3点多手机和身份证才还给她。     3月24日下午15点10分,马波乘坐K350次佳木斯市开往北京的列车。     马波表示:“此次我被控制了长达24天时间,是西罗园派出所与哈尔滨私下勾结做的此事。哈尔滨他雇的黑车把我从固安酒店拽出来,给我押送到佳木斯,把我的两部手机还有身份证给拿走了,拿到哈尔滨去了,后来通过邮寄又给我邮到佳木斯,告诉手机不能给我,看管我的人对我寸步不离怕我与外界联系。     我住院时心脏病没有治好反而严重了,现在心脏心肌缺血心脏痉挛。严重失眠,一直没有睡觉,我绝食了三天,基本上几天吃一点点饭,胃也出了问题,大面积脑梗。我的精神已崩溃,人生好像跌到谷底深渊与世人隔绝 ,痛苦已到极限 。”     今年64岁的马波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居民,其常年租住在北京房山区阎村镇大紫草坞村富明街。     早年马波因儿子徐智鹏在校园被殴打致死警方处理不公而上访维权,至今已有16年时间,其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时至今日,其儿子的尸体还在殡仪馆的冰柜中存放,无法入土为安。     因地方相关部门不给她解决问题,马波只好常年租住在北京上访,故一到北京开会或敏感日就会遭到地方当局的维稳。     2023年9月中旬,马波在京无故被一名叫乔明连的老年男子恶意殴打致双腿骨折,几经周折警方对打人者进行立案侦查,但时至今日已经过去5个多月时间,西罗园派出所仅口头告知已对打人者进行刑拘,但无任何书面手续。马波怀疑打人凶手未被处罚一直逍遥法外,而西罗园派出所则充当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马波为此事一直在京维权,但案件无实质性进展。     2024年2月26日,马波坐着轮椅拖着还未痊愈的双腿来到国家信访局和北京督察总队,投诉北京公安局丰台分局西罗园派出所办案程序严重违法、消极办案,导致凶手至今逍遥法外。在进入国家信访局时其身份证被扣留,后被连推带搡控制人身自由,右膝关节被二次挫伤。     2024年2月27日,马波再次来到国家信访局上访登记,同时找到了扣留她身份证的警察并记下了警号。     2024年2月28日,马波被黑龙江驻京工作人员带离北京前往河北固安县。当天晚上7点左右,到达目的地住宿时,来了6个人,两位局长,书记,所长, 主任。在被控制长达24天后,于3月22日才获得人身自由。     马波电话:18712763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