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活石归正 #教会 案庭审简况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安徽蚌埠市活石归正教会万长春,薛少强,曹斌挺,万春琴被控诈骗罪一案,于2024年11月19日———11月22日在禹会区法院开庭。开庭第一天,大量家属不允许进入法庭旁听;被害人权利被忽视,申请回避都被驳回;庭前会议申请多数被驳回,两名被告人笔录不作为证据。11月20日,万长春、曹斌挺、薛少强、万春琴四人对于起诉书分别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目前第一次庭审已经结束,后续庭审将于2024年12月17—19日、2025年1月7—9日进行。据悉,安徽省近年来制造了多起教案。

  2024年11月19日上午,蚌埠活石归正教会案开庭简况如下:   据旁听人员口述:   一、旁听席有大量不明身份人员,大量家属在庭外不让进来   一开庭,众律师鉴于法官不允许家属进入旁听,违反公开审判原则,有其他不当行为,申请法官回避。同时希望审查旁听人员身份,以防混入侦查人员。   法庭休庭之后审判长答复:回避理由不属于法定理由,驳回不予复议,关于旁听人员,我们已经审核过了,现在不再说了。下面由检察官宣读起诉书。   一位律师说到:根据刑诉法193条,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有免于作证的权利,而且你们也没有要求他们出庭作证,所以应该让他们的家属进来参加旁听,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家属不是证人,千里迢迢来这里旁听,之前也跟法院申请了,你们之前也没有说不可以,现在不让他们进来,不仅破坏了公开审判的原则,而且对他们造成了损失。   二、被害人权利被忽视,申请回避都被驳回   法院完全无视了被害人和被害人的代理人,法庭在问是否申请回道,间了一圈始终都没有问到被害人律师。被害人律师一直举手示意,一直不让说话。也没有提前收到起诉书,也没有案卷。申请法官回避,基本权利都没有得到保障。没有提前送达起诉书,没有保障阅卷权。   被害人说检察官在起诉阶段都没有告诉她是被害人,也没有做笔录,说明检察官连审查起诉的工作都没有做完,这个案子甚至都不具备开庭条件。法院应该对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是否合法充分进行审查,如果没有做好,应该作出处理。   检察官:不要纠结于这些不必要的问题,今天开庭请大家关注在案件事实问题上。   审判长:回避申请不属于法定理由,予以驳回。检察官继续宣读起诉书。   律师继续要求履行公开审判原则,允许旁听人员到庭。   根据被害人说的,检察官审查起诉阶段没有见被害人,申请检察官回避。法官不做任何答复,检察官继续念起诉书。   律师和被告人都反对,检察官继续机械念稿。   三、庭前会议申请多数被驳回,两名被告人笔录不作为证据   检察官念完后常玲法官宣读庭前会议报告,报告对于管辖、回避,合议庭组成、排除被害人、证人笔录、重新鉴定,调取同录、证人出庭等申请都予以驳回。公诉机关表示被告人万长春、薛少强的笔录不作为证据使用。   法官宣读完庭前会议报告后,未经律师发表意见,就开始审查被告人曹斌挺、万春琴的证据合法性。   律师表示反对,认为现在应该对庭前会议报告进行回应。审判长无回应。曹斌挺申请排除所有笔录。   律师申请排除所有没有网录的讯问笔录,包括其他三位被告人的笔录。   笔录中多次存在一两个小时的所谓法制教育,一个字都没有记,需要通过同录来核实此期间是否受到刑讯逼供或威胁、引诱等。   曹斌挺:公安机关多次审讯中都存在对我个人以及我的妻子以及其他被告人的侮辱、威胁、诱导等行为。其中一次有七人对我长时间审讯,一次有五人对我长时间审讯。好几次对我长达两个小时的法制教育,这样的法制教育我相信在坐的没有人想要经历。   万春琴:要求全部排除指控我的笔录。要求调取检察官第一次对我讯间的同录,对我极其的侮辱恐吓。   后法院决定先休庭,上午庭审结束。                                             2024年11月20日,万长春、曹斌挺、薛少强、万春琴四人对于起诉书分别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万长春对于起诉书的意见:   1、拘留我的时候不是诈骗罪,是非法经营罪。我现在被关的原因仍然是非法经营罪。   2、公诉机关没有明确谁是证人。起诉书上只有两名证人,一位是我的弟兄,一位是我的妻子,他们怎么可能指控我犯罪呢?   3、公诉机关没有明确谁是被害人。起诉书上写的只有两名被害人。上次庭前会议检察官又说所有奉献的人都是被害人,我们四个也奉献了,我们自己骗自己吗?   4、你们说素素是被害人,但人家不承认。当庭说自己不是被害人,为什么检察官可以强行认定她是被害人?刚刚法官确定本案只有两名被害人,但另一名被害人名字现在都不确定。不管是一名还是两名,都没有达到立案金额,应该撤诉。   5、起诉书说活石归正教会是未经备案的非法社会组织我不认可。什么是备案?如果说所谓的备案是必须加入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我不认同。“三自”和基督教的教义传统和教会传统是不一样的。家庭教会与三自教会的传统不同,不属于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的成员,属于完全不同的两个信仰群体。   我们教会的牧长、执事都是根据圣经的教导、使徒的传承,本教会的章程、在大家的见证下,保证了程序正义的前提下被选任、按立的。宪法保障公民信仰自由我们自发地一起敬拜。如果因为我们教会没有加入三自,就认为是非法的,是诈骗,那么中国数百万的家庭教会是不是都是非法教会?这涉及到谁有权认定教会的问题。   我是在教会的众信徒见证下被几位家庭教会牧师按立的牧师,我没有骗任何人,我都是告诉他们我们是家庭教会,不存在所谓的欺骗。   根据圣经的教导,牧师应当专心以祈祷、传道为念,作为本教会的牧师,我也依照圣经教导,并不管理也无权管理教会财务。这里陈列了教会给我的支出,为什么没有说明我对教会的奉献?   圣经教导我们奉献是应该我们左手做的连右手都不知道。但是现在我们奉献却被当成了诈骗犯。我和我的家一直坚持奉献。根据圣经的教导和基督教的传统,我们向神奉献来表达对神的感恩,不存在我们鼓动信徒奉献。信徒是否加入教会、是否奉献都是他们自己的自愿行为。     曹斌挺发表对起诉书的意见:   表达我对起诉书的意见之前我先表达一下我对昨天庭审的意见。昨天的庭审已经表明这个诈骗案就是一场乌龙,一场笑话。如果还是这样下去的话,我认为这个案子的结果是完全不可信的。我希望法庭能够采纳我们合法合理的申请,而不是一味地强行推进。   我认为起诉书本身是不合法的文件。因为所有的证据和程序都是非法取得的。本案从起初立案侦查就属于违法立案。本案最初就不应该由国保侦查。侦查、审讯、鉴定等一系列程序也都是违法的。检察官也丧失了公正立场,没有监督侦查部门的违法,检察官本身也存在诸多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这一系列违法行为形成的起诉书我认为是违法的。   起诉书本身也存在许多错误。起诉书写的我的学历是大学本科,其实我是研究生。写的我被拘留时的罪名是诈骗罪,但实际上是非法经营罪。   起诉书上一会把尤修林写成被告人,一会又是证人,按之前所说的还可能是被害人。起诉书写的两名被告人,其中一名姓名现在都还不能确定。起诉书说活石归正教会是非法社会组织,因为该教会无法在民政局查询到。可是根据律师调查,本案中作证人的三自教会牧师所在教会一样无法在民政局查询到。   活石归正教会的信徒都是自发参加的,仅有成员三四十人,并非起诉书所说聚集大量信徒。   活石归正教会并非非法组织,只是一间普通的家庭教会。万长春在2019年9月的时候并没有被按立为本教会的牧师。所谓不具备合法牧师资格,牧师都不是,谈不上合法不合法。   教会章程是全体成员开会通过的。   教会的执事是由全体成员选举而来。执事是平等的,执事本身的意思在圣经中就是“奴隶”的意思,其引申出来的意思是“服侍者”,并非领导。   说我们每周日定期开展非法宗教活动不属实。开展的是正常的基督教礼拜活动。说我们为鼓励信徒奉献钱财专门设立特定奉献环节不属实。奉献是基督教的主要教义之一,也是全世界基督徒都会遵守的宗教义务之一,是圣经明文规定的,并非我四人专门设立。 本案已经发生一年零七个月,至今没有搞明哪些人是证人,哪些人是被害人。   起诉书所有事实描述都没有提到隐瞒,何时隐瞒、如何隐瞒、谁隐瞒谁等,最后却说隐瞒真相。   起诉书说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且从未提到四位被告人到底骗了哪些人多少钱。实际上从未有过任何诈骗行为的发生。   起诉书说我自动到公安机关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我从未承认过自己有罪,我只是作为公民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我从不认为自己犯罪。   薛少强发表对起诉书的意见:   家庭教会是很多中国基督徒存在的一种聚会形式,这也是国家承认的教会聚会形式。   我们教会的成员来自不同地方,因着信仰的缘故自愿加入。我们从未强行要求任何人加入我们教会。   起诉书说我们每周日开展非法宗教活动,宪法说公民有信仰自由,主日敬拜是每个基督徒都要遵守的义务。   我每月收入不足三千,每周奉献一百,每月奉献收入十分之一,每年奉献一共两万左右。而且我从来没有拿过教会的一分钱。我不知道怎么能定我诈骗罪?   起诉书说万长春系非登记在册的教职人员,不具有传道资质。在基督教中,每一个教职人员都不是自封。首先是要有来自上帝的呼召,其次是教会成员的选任按立。如果按你们所说,没有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备案就是非法的。那么我的救主耶稣也是非法的吗?杝所召集的十二门徒也是非法的吗?历世历代所有的教职人员也是非法的吗?   万春琴发表对起诉书的意见:   起诉书上说:“我明知教会是非法组织”,我不认同!我一直说本教会是家庭教会,不是非法组织。现在也不认为本教会是非法组织。   我做执事是经过教会成员推荐并且通过三分之二以上人员投票任命的,并不是由骨干人员指定。   说我们“鼓动信徒奉献”,我不认同。奉献是全凭个人意愿,他们本人知道款项具体用途,并且奉献款清点入账。   本会的牧师长老从不接触本会奉献款,款项都是清晰化、透明化、公开化,全部用于本会的会员和非会员使用。   所有信徒包括我自己,都知道款项用途,自愿奉献,没有被骗,所以不可能构成诈骗罪。   我也本着圣经的要求,我每月平均工资至少四千,每月奉献收入的十分之一。教会租房或者信众有困难时,我将我积蓄的一半都捐助出去。求神怜悯我,我本来是不想说的,但是为了自证清白,我只能在法庭上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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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思位案庭前会议被改期其健康状况不好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近日,律师前往会见了卢思位律师。思位的健康状况令人担忧;生活条件很差;原定的庭前会议被通知改期。

        至2024年11月22日,卢思位失去自由已经43天。 原订2024年11月21日的庭前会议20日被通知改期,原因是承办法官突发疾病。         律师前天下午会见了思位,他的健康状态令人担忧。         银屑病的药一直没有到位,便秘严重。几年前做过甲状腺手术,最近检查了一下甲状腺,出现甲亢症状。          生活条件很差!思位现在每天的工作是接水,早晨要打扫外监室的收纳箱,每两天值班一次。平时就坐着,两个穿绿马甲的人包夹他,他被列为三级风险人员。          最后,思位请律师转告,谢谢所有关心他的朋友们!         卢思位妻子张春晓表示:“对一个已经完全掌控的对象,还要执行如此紧逼的监视,让人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这是一个多么可怕变态的群体?! 揪心,无奈!”           据悉,2023年7月28日,卢思位律师在老挝被捕,关押2个月后被遣返回中国,在新都看守所关押1个月后取保候审获释,之后在指定的居所居住,处于有限自由状态。         2024年7月19日,卢思位被成都警方传唤,被告知其案件已由成华区公安局移送成华区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家属表示,思位取保候审的终止时间是2024年10月27日。她们衷心地期望,在取保候审到期后,思位能获得找工作、出行以及探亲的自由。         2024年10月10日下午6点左右,卢思位在家中被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警察强行带走。思位的朋友正好过来看他,在停车场碰到警察带着思位出去。         2024年10月10日19时, 卢思位被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正式逮捕,罪名是“偷越国境”,羁押在成都市看守所。地址:成都市郫县安靖镇正义路3号。         2024年10月底,律师前往成都看守所会见了卢思位,得知以下情况:     1、他由关押27人的监室转到关押32人的监室,每天要干活,晚上还要值日两个小时。     2、早餐还可以,午餐和晚餐比较差。     3、甲状腺用药有所改善,银屑病用药不对症,希望能允许送药给他。     4、仍然不让送书,没有阅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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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访民 许冬青被 #批捕 女儿杨丽继续被 #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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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常州市金坛区访民许冬青、杨丽母女因上访维权被常州警方先后刑事拘留。近日,许冬青被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以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执行逮捕;小女儿杨丽则继续被无消息。

 逮捕通知书显示,经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于2024年11月18日,对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的许冬青执行逮捕,现羁押在常州市。 家属于2024年11月19日收到上述拘留通知书。家属表示目前还没有委托律师介入,二人的具体情况还不太清楚。 许冬青长女、现居日本的杨彩英20日发文表示: “我重病72岁老妈因上访维权昨天被批捕,肾病妹妹被刑拘32天依然没消息。 送达逮捕通知的警察称不是你一家,意思是刑拘、判刑访民是家常便饭。 街道主任说坐牢光荣吗?我想说的是,维权坐牢不仅光荣,能和狗官同归与尽是英雄。” 2024年10月10日,许冬青带着控告田洪和陈金虎的材料,再赴中南海求助后失联。10月12日夜间,金坛滨湖派出所副所长翟俊侃向家属送达了刑事拘留通知书,称其涉嫌,称三天后将由领导决定是否处理。  后家属获知,许冬青于2024年10月12日10时,被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常州市看守所。 在许冬青被拘留后,其小女儿杨丽于2024年10月15日赴京为母伸冤,在被金坛滨湖派出所拘押两日后的18日中午被释放回家。同日夜晚,派出所副所长翟俊侃电话要求杨丽去派出所接受拘留,杨丽拒绝前往并要求警察按法律程序出具传唤证。 10月19日上午,杨丽在家门口被骗出后失联,翌夜派出所送达刑拘通知书,并以不方便透露为由拒绝告知刑拘缘由。 拘留通知书显示, 杨丽于2024年10月20日11时,被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常州市看守所。 据悉,2009年,许冬青一家遭江苏当局的非法征地。2013年,许家遭拆迁办指使人员入室盗窃,财物被洗劫一空。 2014年,许家遭当局雇佣的黑社会人员暴力逼迁,许冬青因此诱发入院急救。 2016年,许冬青家遭地方国企非法毁树占地,金坛公安与检察院在土地没有被征收的情况下公然造假,以土地已被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无犯罪事实为由压案不立。事实上,金坛国土局在2015年7月17日就已经作出了认定用地国企违法占用335.30亩的土地行政处罚决定。对应征地批复也是在违法占地建设2年后的2018年2月9日由江苏省政府作出。 2017年,许冬青家属杨国良被中国银行金坛横街分行行长汤晓军诈骗130万元,金坛公安立案后至今未查。面对层层不公,杨国良多次向常州市政府、江苏省政府、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监察部等部门控告,却无人应答。2023年2月,许冬青和杨丽赴北京就医,并在国家信访局递交控告材料,随即被江苏截访人员绑架带回。自此,许冬青一家被江苏当局24小时严密监控,敏感期间更是安排多达4、50人进行24小时跟踪监视。母女俩无论是赴京就医还是上访,均遭江苏当局的暴力绑架殴打。 2023年9月6日,许冬青、杨丽母女赴北京大学第一住院。同月14日,金坛区委书记陆秋明告知许冬青长女杨彩英,江苏省信访局局长田洪及常州市市委书记陈金虎下令,要求将母女二人从北京带回。同日,原金坛公安分局副局长(现西城街道办主任)栾留康威胁杨丽继续上访就要判刑。 9月16日,杨丽在就诊完还未来得及配完药即被便衣绑架回江苏。9月27日,许冬青在医院病床上被伪装成医护人员的江苏便衣,捆绑在担架上17个小时带回江苏,后被遗弃在路边。 在无法正常就医、上访无门的情况下,母女俩多次试图向习近平求助,均被府右街派出所警察阻挠。最近,该派出所在拦截许冬青母女后,会清场其他访民和制服警察后,指示江苏驻京办雇佣的黑社会人员开车进入所内,将许冬青母女强行绑走。 长期以来,许冬青母女因坚持上访控告,屡遭江苏当局绑架殴打、刑讯逼供和行政、刑事拘留。在几次拘留期间,杨丽曾因绝食抗争被捆绑,又因抗争遭饮食虐待:拘留所对杨丽提供的饮食是,肾病患者不能吃的—日两餐咸菜,另外一餐则是油水煮白菜。 2024年7月,许冬青被刑拘一个月,期间病发却得不到救治,遭强迫劳动,被禁止站立活动、脱光羞辱,甚至因几分钟前如厕被惩罚禁止用水数日。期间常州公安局国保几次到看守所对许冬青进行威胁恐吓,要求其接受违法的征地拆迁。

 

 

赵雅静前往 #北京 看病被带回当地后 #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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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晋中市祁县东观镇新冠疫苗【小编推荐:显微镜学家发表对四家疫苗公司的成分分析】受害者赵雅静,因前往看病,期间在群里和群友聊天,被北京市丰台区洋桥派出所带走传唤。之后被移交给当地带回,被山西省晋中市警方以涉嫌罪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晋中市看守所。

 赵雅静,山西祁县人,是一名急性髓系患者。 2024年11月初,艺、赵雅静夫妻来北京看病。在这期间赵雅静于2024年11月19日在微信群里和群友聊天。当日晚上10点左右,赵雅静被北京市丰台区洋桥派出所传唤,带走进行询问。  2024年11月20日,山西省晋中市祁县东观镇民警电话告知家属,赵雅静要被移交当地带回。  赵雅静丈夫王宏艺跟民警明确反复强调,赵雅静这两天需要在北京大学人民做骨髓穿刺。 2024年11月21日下午六点,山西省晋中市祁县东观镇派出所民警电话告知王宏艺,赵雅静已经被刑拘,送往晋中市看守所。  王宏艺认为,根据《中华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患者可能在羁押中发生生命危险的人犯不予收押,然后地方领导、晋中市看守所违反相关条例。 王宏艺表示,“地方官员滥用职权草菅人命,完全不管不顾赵雅静的生命安危,坚持要把赵雅静送到看守所,还以此推卸说是北京警方开的刑事,跟地方没有关系。 我们一定会追究相关部门责任,同时也希望赵雅静能早点出来,还我们公平公正!” 据悉,因响应国家号召赵雅静在接种新冠疫苗后致急性髓系白血病。 2021年6月,赵雅静在接种新冠疫苗第二针后出现身体乏力,且乏力随时间持续加重,后面陆续出现牙龈肿痛和流鼻血的情况; 2022年1月初,出现咳嗽症状,随后开始发烧,高烧持续6天,退烧后陆续出现心慌胸闷心悸无力的情况; 2022年1月中旬,出现眼睛发黑视物不清持续10多天,其它不适症状也持续加重; 1月26日,赵雅静在祁县人民医院就诊,显示血常规异常,医生说很严重,当地医院无法处理,建议她马上去上级医院就诊; 1月27日,赵雅静在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检查血小板,医生考虑急性白血病,因情况危急,有生命危险,医生建议马上住院治疗; 1月28日,赵雅静在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住院当天,无预兆突然高烧,情况加重,住院后立马输血做骨穿活检,确诊急性髓系白血病,随后开始接受化疗治疗。 赵雅静生病住院后,其丈夫王宏艺于2022年7月份向晋中市疾控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在同年11月份晋中市疾控做出诊断结果显示偶合。 王宏艺对此结果不认可,遂前往北京递交相关材料,回来后被当地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半年。 当时赵雅静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化疗结束后因病情没有控制住,继续前往北京接受治疗,被祁县当地政府扣上了上访人员的帽子,随后经历了多次强带,导致身体受伤且病情加重。   赵雅静曾提交材料反映,自己接种新冠疫苗前身体健康,无任何重大疾病史和就医记录;且家族无相关遗传病史。   接种疫苗【小编推荐:专家爆惊人内幕:接种疫苗,你有更大的可能会死于病毒】时的健康状况询问表就是反映当时的健康状况。在确诊时自己已经是危重病人,从发病情况来看,接种后就处于疾病潜伏期,有时间关联性。对于晋中卫健局的诊断结果显示是偶合,不知有什么依据。   赵雅静夫妻刚结婚一年,生病后丈夫王宏艺为了照顾她也没有收入,双方父母年纪大了,家中所有压力落在了丈夫一个人的身上,这对于夫妻俩人无疑更是雪上加霜。 现如今,赵雅静生病两年多时间,因为看病花费大,没办法只能找相关单位反映自己的情况,受害者有冤无处伸,有苦无处说,却还被处处打压,处处不公,看病也受到影响。夫妻二人承受着心理和经济上的巨大压力,看病用药治疗及后续产生费用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落实。   王宏艺电话:17634977337

无差别报复事件震惊 #中国社会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11月以来,中国接二连三发生无差别针对公众的事件,造成数十人死亡,其中影响最大的11月11日在广东珠海体育中心发生无差别撞人酿35死43伤,还有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无差别砍人造成8死17伤、湖南常德永安小学又发生车辆蓄意冲撞人群等,引发社会纷纷质疑是因的不民主、不公开、不透明,民众不满的声音没有表达的渠道,才引发此类报复社会的恶性事件。

 

网络上,与这些袭击事件有关的讨论遭到了严格的审查和屏蔽、删除。珠海撞人事件发生的两小时后,就有了报道禁令,这也导致该事件再度陷入了“只有通报,没有真相”的困境。在微博这个以公共讨论为核心的社媒平台上,多个和袭击事件有关的热搜话题遭到了封杀。而能够显示的的搜索结果则是来自官方的通报,以及官方对网上一些不实传闻的否认。审查机器的迅速启动封闭信息,相关图文快速消失、快速被审查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事发后在微博、,甚至小红书都很难找到事发的相关影片,社交平台余下的只有一张蓝底白字的警情通报。

 

中国官方目的是扼杀潜在的质疑和批评当局的声音,迫使公众尽快把事情忘掉。但这也激起了公众的愤怒,许多人都在质疑无辜民众接连被无差别伤害,中国社会到底出了什么问题,生了什么病?这些孤立的恶性事件背后,是否有一些共性?比如这些案件是否多数以泄愤为目的?行凶者是否都因遭遇过不公,导致对社会有极大的不满?这些人的精神状态是否不正常、人格是否有缺陷,又或者是有其他的原因,造成他们被推向社会边缘?公众认为官方的行径只能是让社会快速遗忘,没有吸取教训,只能导致悲剧一再上演。

 

有网民在社交媒体上隐晦的说“冤有头债有主,出门右转找政府”。也有人认为“中国社会明显已经病了。”、“民众被剥削太狠了,连维权和发声管道都被堵死了。”、“有能力离开中国的赶快逃吧。”、“底层人杀害底层人,真是太可悲了。”上海复旦大学教授曲卫国在微博上贴文认为中国最近发生的“无差别报复社会”的案子都有一些共同特点:嫌疑人属于弱势,很多人有精神健康问题,认为受到不公正对待,而且觉得没办法让人听取自己声音。“建立一个社会安全网和心理辅导机制很重要。但是,为了让这些案件的发生降到最低,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开通能够监督和暴露权力运用的公开渠道”。曲卫国的微博贴文随后被审查者删除。

 

网民yanbeifei23说:“要不怎么说中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每天都在进行各种各样的安全训练,防止被刀砍、被车撞、被箭射、被下毒、被棍打、被围殴,以及情杀、仇杀、他杀、自杀。黄沙百战穿金甲,久卧病床终成医。”

 

微博网民 @脸叔ak 发表的遭审查的微博贴文说,同事的一个说法很有趣。他说我们这种底层互害的戾气是有文脉传统的。比如说窦娥被无赖陷害被昏官判死刑,结果窦娥临死许下三桩誓愿:血溅白练,六月飞雪,大旱三年。居然没有一桩是具有逻辑关系的,或者针对自己冤情的制造者的,大旱三年,意味着责任由全天下其它无辜老百姓承担。西游记里凤仙郡一节,郡守夫妻吵架打翻了供品桌,招致玉帝降怒,惩罚也是大旱,要鸡啄完米山蜡烛烧断金锁才给降雨。看下来,玉帝的报复比窦娥还没有逻辑,但特别有权任性特别爽。结果唐僧师徒到凤仙郡时,郡守一家好好的,老百姓十室九空。妈的,讲到这里我已经有点胆战心惊了。在这两个故事里,上位者和下位者的想法出奇一致,都没有就事论事,权责对等,出了事儿受了委屈,都要全天下的人给我付出代价,哪怕大旱三年白骨遍野,也要把心里的气发泄出来。社会,我们所谓公共领域,只是一个许愿撒气的厕所,从来没有获得真正的地位并受到呵护。对于构成社会的其它人,上位者不在乎,失意的下位者们亦是如此。

 

在微信上有关报复社会事件的评论汗牛充栋,但是几乎悉数被删除。作者雅君的好用分享在其“雅君的好用分享”发表的后来被删除的评论珠海撞人事件警情通报文章《浅聊这则官方声明的五个问题》说,官方声明写男性的极端暴力行为是“离婚后对其财产分割结果不满而引发”,至少有以下五个问题。

 

雅君的好用分享的文章认为问题有:1.过于简单化了犯罪行为的多方面性质。2.也可能会强化有害的刻板印象,即:男性在感到受挫时有权做出攻击性反应,男性离婚时采取暴力行为是可以理解或预期的。3.这种表达内含一种微妙对无关者的谴责。4.强调离婚和财产纠纷导致暴力行为,可能也会污名化那些有离婚经历的人。5.从法律角度来看,犯罪行为本身应该被单独认定为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而不应该过多地将其与不相关的离婚财产这一民事纠纷联系起来。这种联系可能会模糊焦点,影响对案件的定性和处理,也转移公众和执法部门对该起公共安全犯罪的关注和打击重点。

 

前《新京报》、《南方周末》记者褚朝新在其微信公众号“衣者朝新”发表的后来被删除的评论珠海撞人事件文章《我们需要知道更多,也有权知道更多》说,当下的情形显然已经到了 “事情频发、原因不明”的地步,正如前面说的,官方通报能像珠海这样及时有效的已经不多,更多通报三言两语,生怕多说一句话,生怕老百姓多知道一点点。结果呢,大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只知道“又出事了”。这才真正会导致“社会恐慌”。很多事情,我们需要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才能反思、才能群策群力去避免类似的事情继续发生,或者即便是无法避免有些事情的发生但能有效减少无辜受害者和受害的程度。

 

褚朝新的文章说,有些事情,只需要某个人反思;有些事情,只需要某个群体反思;有些事情,需要某几个群体反思;有些事情,可能需要全社会集体反思。但是,如今信息无法正常传播,我们无从得知到底发生了什么,无从得知到底该谁反思,自然也就无法群策群力去尽量避免类似的惨剧再次发生。信息高压之下,人人自危,慌乱之下更容易出事。只有将高压逐步释放,危险才会越来越少。社会的稳定、人心的平静从容,从来不是靠制造信息真空可以实现的。

 

作者里约热泪奴在其微信公众号“常识流通处”发表的后来被删除的文章《杀害一个人,世人常有恻隐之心;但是,消灭一个符号呢?》说,据说最近有些社区在统计“四无”人员和“五失”人员。“这些人最大的特征是没有软肋,了无牵挂,是社区的重点关注对象。”这个世界上,谁都是有或曾经有软肋的人。当然,生活也是随时可以去除一个人的软肋的,比如,按照“四无五失人员”的标准,按照男女失衡的比例,若干年后,多出来的数千万光棍也会加入“四无五失人员”行列,够社区工作人员忙的了。

 

里约热泪奴的文章说,所谓“四无五失人员”当然可能对社会构成危害,在特定情况下走极端的概率会增加。但是,由于一个人的境遇乃至身份是流动的,兼之基数巨大,排查“四无五失人员”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这个社会,一些人之所以充满戾气,本质上,与‘人“的教育的缺失有关。简单说,就是把人符号化、标签化了。很多人为暴力杀戮叫好,并且理直气壮,是因为,被害者被他们贴上了一个特定标签。当一个人被标签化、符号化,被抽离了父亲、母亲、儿子、女儿等有血有肉的“人”的身份,附着其上的人类基本情感也就消失了。杀害一个人时,世人常有恻隐之心;但是,消灭一个标签、一个符号,一些人心里涌起的可能只有快感。

 

里约热泪奴的文章认为,要最大限度地保障每个人的安全,我们的社会要取得脱胎换骨的进步,最终还得回归人的本身。熊培云说过这样一句话,符号抵达的地方,也常常是理智崩溃的地方。那么换过来,当贴在他人身上的标签与符号消失,为他人赋予人的基本情感与温度,常识与理智才能在我们的社会回归。当更多人拥有了良知、理智这样的“软肋”,也就不必为“四无五失人员”绷紧了神经。

 

作者项栋梁在其微信公众号“基本常识”发表的后来被删除的文章《很痛心但很遗憾,没有什么办法能阻止悲剧发生》说,发生在珠海致数十人遇难的这场恶性案件,其实没有什么简单直接的办法能够预防和避免。恰恰相反,如果为了交差而硬要做点什么,运动式地采取某些措施,反而可能激化产生新的社会矛盾。

 

项栋梁的文章说,在亡羊补牢的措施里,被提到最多的是及时摸排化解社会矛盾,摸排盯防重点人群,这也是各地发生恶性公共安全案件后的常规动作和标准动作。你说这么做有用吗?或许是有点用的,清查一遍,威慑一番,也许真能避免短期内出现恶性案件。但是,这些“重点人员”的问题解决了吗?必然是没有的。运动式排查一圈,并不能对化解社会矛盾有任何的实际帮助。反而有可能因为部分执行者工作方法不当、态度恶劣、虚假承诺等情况,导致原有潜藏水面之下的社会矛盾被激化升级。那些看似深入本质,直达根源的解决方法,一旦你了解了它实际的操作方法就会明白,都是一级做给一级看而已。“重点人员名单”里边清清楚楚,真要想解决矛盾,还用等到现在?再说了,珠海绝对算是整个中国社会发展和法治文明排名靠前的城市了,莫非只有珠海存在那些社会矛盾?

 

作者维舟在其微信公众号“维舟”发表的后来被删除的文章《当暴力受害者从老外变成中国人:我们都可能成为暴力的受害者》说,尽管有些信息尚待厘清,但大体可以断言,制造这些无差别暴力攻击的,都是旨在报复社会的失败者。无论他们选择的攻击对象是平民、孩子还是外国人,其内在动因和报复手段没有本质的区别,也同样的懦弱残忍,并不因为他们攻击对象的身份有何不同而应受豁免。也就是说,这种无差别的暴力袭击之所以必须受一致谴责并予以严惩、打击,从根本上来说是因为它具有反社会、反人类倾向,因为我们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其受害者,误以为自己可以置身事外,是一种天真的侥幸心理。

 

维舟的文章说,我们当下也迎来了这样的时刻:我们不能再假装这些无差别暴力攻击是不同的孤立个案,不能仅仅严惩凶手之后就假装它没发生过,不能假装我们这个共同体内部没有任何矛盾,仿佛危险只能来自外部,更不能侥幸以为我们不可能成为受害者。正视问题当然很痛苦,但诚如詹姆斯·鲍德温所言,“我们无法解决我们不愿意面对的问题。”如果不能深入反思这些事件背后的问题,消除这类悲剧发生的土壤,那么,我们都是罪人。

#江苏 重病老人许冬青被 #批捕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江苏72岁重症访民许冬青被,其肾病女儿杨丽被刑拘33天依然无消息。

 

上访控告江苏省市金坛区政府违法骗征土地,金坛公安、检察院对地方国企非法毁树占地、遭中国银行分行行长诈骗等压案不立不查,十多年间通过法律维权无效后,许冬青和女儿杨丽从2023年2月开始上访维权,后多次遭到江苏公安的殴打绑架拦访截访。

 

2023年9月,许冬青和杨丽办理入院手续在大学第一分别治疗心脏病和肾病,期间杨丽在医院附近遭北京公安两次查身份证。14日、金坛区委书记陆秋明称江苏省信访局(现江苏省社会工作部部长田洪和常州市市委书记陈金虎下令要他将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治病的许冬青母女带回,并称没有两位官员的命令他不会行动。同月16日,杨丽在医院被江苏便衣绑回拘留。27日,许冬青在病床上被伪装成医护的便衣捆绑17个小时绑回江苏,后被扔在路边。

 

为抗议田洪、陈金虎权利,许冬青和杨丽向习近平求助,结果遭官员强权打压报复。到2024年9月为止,杨丽被行政拘留4次,每次10日。许冬青被刑事拘留1次,期限30日。期间两人遭刑讯逼供、强迫劳动、脱光凌辱、不让用水洗漱、饮食虐待等等。

 

2024年10月12日和19日,许冬青和杨丽再遭刑拘。10月15日,西城街道办主任栾留康和常州市公安局国保漆明智找到许冬青家属杨国良,要谈。11月19日,公安通知许冬青由金坛检察院批捕。杨丽则依然没有消息。

 

金坛公安送达逮捕通知时称:又不是你一家。言外之意是刑拘判刑访民是他们的常规操作。在公安通知批捕的清晨,当局再次派出2名跟踪监视人员,对杨国良进行24小时跟踪监视。

 

许冬青女儿杨彩英,从2023年4月开始一直在推特上替家人发声,并坚持到中国驻名古屋总领事馆抗议江苏官员侵犯人权。

 

2024年11月18日,杨彩英在领馆前当众披露金坛公安和检察院办理的枉法案件和操作手法。这些枉法案件,是许冬青和杨丽上访的原因之一。

 

2024年11月20日,杨彩英在驻华大使馆和美国务院发言人推特账号下留言,讲述家人遭遇,并解释强权打压迫害已使很多人放弃维权使用暴力,引起社会动荡,而高层却仍在放任官员迫害访民,呼吁美国能基于人道制裁侵权官员,请美国政府向中共高层喊话,要求中共停止迫害访民,疏通维权渠道。

马彦等人向银川 #铁路运输 法院提起诉讼未获立案

文章来源:

银川马彦等人被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处于。期满后,马彦随即被警方以涉嫌“组织非法聚集”罪刑事拘留。马彦等人委托律师对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提起行政诉讼。近日,律师和当事人前往银川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等材料要求立案,但法院至今不予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2024年8月10日,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对基督徒马彦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一同被处罚的还有其他几人。   2024年8月10日至8月20日马彦在银川市被执行拘留。   在执行完拘留后,马彦随即被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以涉嫌“组织非法聚集”罪刑事拘留,9月26日被以同样罪名逮捕。 马彦和其他两位被行政拘留者委托律师对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11月4日下午,马彦妻子和另一位当事人陪同律师到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立案。法院工作人员当场接收了起诉状和证据等立案材料,但律师要求给书面凭证,工作人员却不给,就让回去等通知。  但截止2024年11月19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仍未予以立案。当事人和律师打电话询问法院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他们在向上级法院请示中,让继续等结果。 当事人和律师对此都很不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认为,马彦虽然被逮捕关押在。但他只是,仍享有诉讼权利,并且该行政诉讼的结果可能决定马彦是否构成犯罪。而其他当事人也需要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但很遗憾,马彦等人的行政起诉状交到法院已经十五天了,法院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试问,这是不是已经违反了中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并侵犯了马彦等人的诉讼权利?   律师和马彦等人请求银川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办案,保障公民的诉讼权利。